图片、视频资料能反映申报对象的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情况等,附件:1.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2.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3.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分表(试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1月日(联系人:赵雪竹,电话:020-37803677)附件1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为核心,三、业态集聚度高(一)集聚区文旅业态类型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突出多元业态和广东地方特色,(二)集聚区文旅消费规模集聚区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三)集聚区文化类消费占比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40%,五、品牌知名度较高(一)集聚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三)集聚区文化类商户、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三)集聚区区域内近三年无违法违规问题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七、政策环境良好(一)集聚区内规划合理集聚区所在地政府重视集聚区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附件2广东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申报对象(盖章):申报主体(盖章):申报时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制申报对象所属类型(单选)□街区□旅游景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其他(请注明)区域范围(四至范围)占地面积街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定量数据)1.商户总数及营业面积2.文化类商户数量、营业面积及占比3.夜间营业商户数量及营业面积4.夜间营业文化类商户数量、营业面积及占比5.2020、2021年文化类商户年营业年入文体商旅综合体(定量数据)1.商户总数及营业面积2.文化类商户数量、营业面积及占比3.夜间营业商户数量及营业面积4.夜间营业文化类商户数量、营业面积及占比5.2020、2021年文化类商户年营业年入旅游景区(定量数据)1.文化娱乐项目数量2.游览面积3.夜间开放的文化娱乐设施数量、游览面积4.2020、2021年旅游人次及营业收入5.2020、2021年夜间旅游人次及营业收入*上述文化类商户(文化娱乐设施)请说明主要类型、提供典型商户(项目)名录及经营业态介绍夜间指18:00至次日6:00所用名额(单选)□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主体负责人职务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运营主体申报对象的实际运营机构,4业态集聚度高(40)集聚区文旅业态类型10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突出多元业态和广东地方特色,15集聚区文旅消费规模11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大,10集聚区文化类消费占比12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占比不低于40%,3品牌知名度较高(10)文化和旅游消费17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