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按照《临安区“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方案(2021-2023年)》(临农品牌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临安“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建设内容1.区域公用品牌展示点,在杭州、临安城区范围内设立“天目山宝”展示点,用于“天目山宝”授权企业产品和自有产品,设有直播间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天目山宝”品牌及相关授权企业产品的直播介绍和销售,所有展示点要求年度“天目山宝”相关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万,“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统一包装,二、补助标准1.区域公用品牌展示点: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2.区域公用品牌视觉系统应用延展:按照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实际包装销售额,三、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天目山宝”授权企业、镇(街)、行政村等,2.申报程序:主体填写《杭州市临安区指导性任务产业建设项目申报文本》上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填写《验收申请表》报农业农村局,附件:1.临安“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文本2.验收申请表3.验收表附件:项目申报指南(发布).doc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