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2〕13号)精神,我办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组织对江阳区合龙溪河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单位完成并编制了《泸州市江阳区合龙溪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2年11月29日,区河长办组织召开了《报告》技术审查会,2022年11月30日,一、总体评价《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河流健康评价工作要求,基本满足《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的要求,二、基本概况合龙溪河本次评价范围起点为分水岭镇常乐寺村4组(105°34′53.53″E,28°47′33.08″N),三、河湖健康调查监测(一)基本同意依据《指南》整体性原则,四、河湖健康评价结果(一)健康评价指标层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可行,(二)健康状况总体评价结果为健康基本合理,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泸州市江阳区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0830-2572173电子邮箱:1140969676@qq.com泸州市江阳区河长制办公室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