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公示,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本公示仅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30日附件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意见表(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仪陇县仪陇恒骏学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2南部县四川省满福置业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3蓬安县蓬安格桑苑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4蓬安县四川蓬安马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5顺庆区南充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8嘉陵区四川省南充市全鑫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重新核定同意,9南部县四川省南部县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资质延续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