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行为的,9.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行为,二、举报方式1.采取当面报告或电话举报等方式向延寿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进行举报,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和被举报对象姓名、去向、详细居住地址等真实信息,受理举报人接到举报电话后,举报人可到延寿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领取现金奖励,举报电话:1824513786918245137859三、奖励标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四、有关要求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具体截止时间由延寿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决定,4.本通告解释权归延寿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所有,延寿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