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0〕252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景宁县第一批畲家民宿农家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景农发〔2021〕46号)的文件精神,新建民宿项目按照标准间每个补助1万元,单间每个补助0.8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项目按照标准间每个补助0.8万元,单间每个补助0.6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及县财政专项资金--畲家民宿农家乐项目(2021年度第二批新建民宿)补助资金给予公示(详见附件),本次拨付新建、新增民宿项目资金共计53万元,其中“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2.82万元,县级畲家民宿农家乐建设资金40.18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钟叶芬联系电话:0578-5620691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8室附件: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及县财政专项资金--畲家民宿农家乐项目(2021年度第二批新建民宿)补助资金分配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