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市驻商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商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商州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管理办法》,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商州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长信箱”办理程序,区政府办信息股负责“区长信箱”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是“区长信箱”的直接办理单位,第三章信件办理第六条“区长信箱”的办理流程(一)签收“区长信箱”由区电子政务中心确定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受理,区政府办信息股将领导批示复印件转有关部门办理,由具体承办单位将信件办理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区政府办信息股,转交“区长信箱”管理员通过区政府网站直接进行网上回复,交由“区长信箱”管理员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网上回复,区政府办信息股将通过电话或发函等方式了解办理情况,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予以回复,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予以回复,对办理工作认真负责、办理及时、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2016年8月19日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商州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