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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25
二、适用范围由市域内的企业引进且签订三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上统称高端人才),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2.申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由企业从长春市域外(不含农安、榆树、德惠和公主岭)引进,四、申报材料(一)申报一次性安家费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报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报告;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审批表》;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二)申报一次性购房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报高端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报告;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审批表》;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高端人才身份证(护照)原件、复印件;(3)认定高端人才资格的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4)高端人才与企业签订的正式人才引进(聘用)合同;(5)高端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材料申报,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审议同意后,在本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以各城区(开发区)为单位为本级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兑现本级承担补贴资金,市人社局对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备案的兑现补贴人员名单和审批表进行抽查,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市人社局按各城区(开发区)上报补贴人员名单,将市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七、受理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社局:办理地址: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451室联系电话:0431-89617240长春市宽城区人社局:办理地址:宽城区北人民大街3366号联系电话:0431-89990364长春市南关区人社局:办理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05室联系电话:0431-85282167长春市二道区人社局:办理地址:二道区自由大路5379号318室联系电话:0431-84642007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办理地址:和平大街2288号绿园区政府3楼332室联系电话:0431-87605086长春市双阳区人社局:办理地址:鹿城大街122号双阳区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431-84222370长春市九台区人社局:办理地址:九台区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431-82356855长春市经开区人社局:办理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经开区管委会1603室联系电话:0431-84660021长春市汽开区人社局:办理地址: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820室联系电话:0431-81501880长春市净月区人社局:办理地址: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6楼C区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31-84527060长春市莲花山人社局:办理地址:雾九路1号长春莲花山管委会C区312室联系电话:0431-82536043长春市新区人社局:办理地址:长春新区人才就业服务大厅一楼窗口(中科大街与明溪路交汇)联系电话:0431-80793744中韩(长春)国际示范区人社局:办理地址: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示范区管委会1813室联系电话:0431-81187701八、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至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中共长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5日(责编:黄克峰)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2017〕50号),为鼓励企业引进、留住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支持,现将申报我市2022年度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事项公告如下:一、政策内容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二、适用范围由市域内的企业引进且签订三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统称高校毕业生)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上统称高端人才),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2.申报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由企业从长春市域外(不含农安、榆树、德惠和公主岭)引进,四、申报材料(一)申报一次性安家费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报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报告;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审批表》;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二)申报一次性购房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申报高端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报告;2.《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申报审批表》;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高端人才身份证(护照)原件、复印件;(3)认定高端人才资格的证书、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4)高端人才与企业签订的正式人才引进(聘用)合同;(5)高端人才在长自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关材料申报,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各城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报本级政府(管委会)审议同意后,在本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以各城区(开发区)为单位为本级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兑现本级承担补贴资金,市人社局对各城区(开发区)上报备案的兑现补贴人员名单和审批表进行抽查,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市人社局按各城区(开发区)上报补贴人员名单,将市本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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