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深圳市勘察设计、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和科技标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厘清我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我局定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开展龙岗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第二次专项检查,2.对区管在建建设规模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民用建筑项目进行抽查检查,3.自2022年1月1日起纳入深圳市金建工程装配式建筑服务管理系统的区管装配式建筑项目,二、检查依据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三、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以设计文件质量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各专项内容现场实施情况,四、时间安排检查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9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受检项目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问题,届时将报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并抄送各相关单位,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11月25日(联系人:黄庆钒,联系电话:0755-28589956,联系电话:0755-2858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