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2〕23号)规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市本级符合2022年度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第八批)及补贴金额进行了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11月22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812-3345404地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大厦709室)序号单位名称补贴金额(元)1上海外服(四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7851.47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攀枝花市分行51373.43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195743.05合计2749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