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成果,深化财政电子票据全领域应用,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全面使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以下简称“新版票据”),2012年以来至2019年各年度省财政厅监(印)制(见票面的年度注册号码)的各类财政票据(以下简称“旧版票据”)停止使用,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旧版票据视为无效票据,缴款人有权拒绝付款,财务部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二、自2023年起,柘财综〔2021〕5号文件转发规定的财政票据名称23种细化分类继续有效,若票据名称式样变动将另行发文,财政票据换版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柘荣县财政局,电话:0593-8351888,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机打)“票据名称细化分类及票据代码一览表柘荣县财政局2022年1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