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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2022-11-15
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内容须在指南明确的范围内(详见附件1),课题之间研究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3.区外(兵团)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可作为课题申报单位参与申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区外(兵团)单位申报的课题数量一般不能超过项目总课题数的三分之一,牵头申报单位负责统筹各课题研发内容和经费方案,鼓励申报单位提出技术标准研究的具体目标、内容和预期成果,3.项目申报单位和牵头单位(不含课题申报单位)应是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其他事业单位以及机构,6.行政单位不得申报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限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1.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不包括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类项目、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超过1项的,4.同一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其他类别科技计划的,四、申报方式1.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2.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3.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前请先核实“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单位名称信息、推荐单位名称信息以及申报人信息,六、其它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1.附件1-2022年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重大科技专项)2.附件2--2022年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重点研发任务专项)3.附件3-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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