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贸促会关于评选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21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江西省贸促会投资促进部为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对象,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现对上述拟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候选对象如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江西省表彰办(省人社厅)、江西省贸促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省表彰办(省人社厅)0791-86386129省贸促会0791-86246221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贸促会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附件: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候选对象及主要事迹.docx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委员会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