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0号)要求,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请各园区、街道科技部门遴选研发基础好,优先推荐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各园区、街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项目不予推荐,2.全区推荐名额不超过8项,全区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20%,高新技术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二、截止时间1.申报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纸质不盖章,一式二份)及板块推荐函(盖章原件1份)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其中揭榜挂帅项目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区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钱庆庆联系电话:81890892附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2022年11月15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和下载附件(来源:无锡高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