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试点方案如下:一、试点目标针对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三)经费使用过程充分放权试点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五、试点管理(一)具体管理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包干制”试点按照《关于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管理,围绕试点工作制定并完善单位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对“包干制”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评估,3.试点单位对本单位“包干制”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并完善本单位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内部科研和“包干制”经费管理制度,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成果和经费执行情况,接受所依托的试点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联合市财政局于2023年对“包干制”试点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取消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包干制”试点及申请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包干制”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