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市级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项目应为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三、工作程序(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填报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进行网上填报和上传《宁波市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请申报企事业单位准备好一套完整材料以备核查(申报操作手册地址:https://nbpi4.yuque.com/docs/share/3d8cdb62-7d69-48c7-a192-9b50fb04d7aa?#),企事业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8日,市有关部门及各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市经信局将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1年市级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四、项目支持方式对列入市级5G应用场景示范的项目,五、其他要求(一)请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于2月20日前将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初审人员联系方式(附件3)报送至市经信局,(二)申报单位应做到诚信申报,附件:1.宁波市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2.宁波市5G应用场景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3.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初审人员联系方式.docx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