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湘农发〔2021〕66号)和长财预〔2021〕2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00万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15日附件2021年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安排公示(资金来源:长财预〔2021〕261号)序号项目单位财政支持环节及内容拟安排金额(万元)备注1长沙同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省级示范区域性社会化服务中心奖补资金,用于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100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