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创新潜能,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2〕12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发〔2021〕2号),市科技局起草了《聊城市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12日--11月18日,欢迎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cskjjhezuoke@lc.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5-8378987联系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科技局309室邮政编码:252000附件:《聊城市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聊城市科技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