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和《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丽经合〔2018〕16号)《龙泉市山海协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龙山海协办〔2020〕7号的文件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龙泉市发改局就2022年度龙泉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入库项目进行组织申报,确定“龙泉市锦溪镇下锦村屋顶光伏项目(三期)”等12个项目纳入2022年度龙泉市本级援建项目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联系电话:0578-7768856联系人:林青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附件:2022年度“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docx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1月11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