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271号)和《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1〕271号)《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现就我省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入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储备范围纳入我省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范围的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等6大类项目,(四)限制条件1.对于以前年度项目因“未按时开工”“资金支付率低”“资金长期闲置”“超批复建设年限未完工”等原因被国家农业农村部最近通报的市、县(市、区)或省级单位(见《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该地市或承担单位不得申报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不含农田建设项目),(一)申报文件市级上报文件须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省有关单位可直接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项目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6-1,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适用农业监测和检测项目申报书模板和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类项目申报书模板,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适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类项目申报书模板,3.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出具的项目入库审核意见表(见附件5),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请各地市和省级有关单位于11月25日下午5点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省农业农村厅(材料寄送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11楼,附件:1-1.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指南1-2.2022-2025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类)1-3.2022-2025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水产良种类)1-4.2022-2025年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1-5.2022-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储备指南1-6.2022-2025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储备指南1-7.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2.投资需求申请表(样表)3.绩效目标表(样表)4.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196)5.项目申报书审核意见表6-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项目申报书模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2.现代种业提升建设工程类项目申报书模板(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6-3.农业监测和检测项目申报书模板(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室外监测检测)6-4.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6-5.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提升(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类项目申报书模板(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检测实验室建设)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8日附件:附件12.投资需求申请表(样表).doc3.绩效目标表(样表).doc4.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2〕196).wps5.项目申报书审核意见表.doc附件6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