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各相关单位:根据《遂昌县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遂建高办〔2021〕1号文件,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建设局审核、核定遂昌县2021年度第二批建筑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共1239.87万元,明细如下:1遂昌县鑫瑞建设有限公司16.812浙江瓯业园林建设有限公司9.133丽水市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0.844浙江丽水宏发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5.645浙江三玺建设有限公司33.506浙江长远交通建设有限公司18.337浙江丽水泰豪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028丽水鑫亿建设有限公司24.019浙江那然建设有限公司460.5910浙江凯恩建设有限公司34.5911浙江那然建设有限公司靖泰分公司55.7012浙江那然建设有限公司古院分公司24.4013浙江丽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0.3214浙江宜方建设有限公司59.7815丽水李池市政园林有限公司13.7416遂昌县建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86.0817浙江汇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13.0318浙江开创建设有限公司14.5119浙江天呈建设有限公司10.3220丽水中正建设有限公司30.7121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4.9722浙江泓瑞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78.6223丽水和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72.22合计1239.87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1月11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