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贵港市推进重点工作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18:00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贵港市推进重点工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电话:0775-4567857,传真:0775-4558677,电子邮箱:ggzfbhyzy@163.com,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五秘书科,附件:2021年度贵港市推进重点工作拟表彰名单贵港市推进重点工作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文件下载:2021年度贵港市推进重点工作拟表彰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