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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 2022-11-11
2.奖补额度地县两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4.申报材料奖补资金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真实性承诺书、贡献事迹材料、缴税等方面事迹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457-2730646(四)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1.奖补对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和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2.奖补额度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3.申报条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和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我区数字经济企业均可申报,3.申报材料(1)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奖补资金申请表,3.申报材料(1)支持全产业链招商奖补资金申请表,3.申报材料(1)支持产业链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2.奖补额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材料要求(1)大兴安岭地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2)申报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简介(需盖章,2.奖补额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3.材料要求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即可4.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地区科技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3.材料要求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即可4.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地区科技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3.申报条件完成交易并登记4.材料要求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即可5.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地区科技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第七条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主体、主营业务及纳税均在大兴安岭地区(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五)地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项目申报需满足不重复原则(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一项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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