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融资困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情况调查,三、工作要求1.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特别是企业股改前后经营状况的变化,以及股份制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的基础上,组织企业认真填报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股份制企业发展总体情况、各市推动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方面的工作情况、3个以上股改企业典型案例(正反皆可)、存在问题及原因、需省局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按时完成问卷填写、数据报送等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山西省中小企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监测服务版块操作指南)3.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必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情况调查表及调研报告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省局融资财务处,2023年,省局将根据调查情况选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联系人:蔚振宇电话:0351-5607179邮箱:sxqyjrzc7179@163.com附件: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情况调查表.xls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