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有关企业:按照《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聊工信发〔2019〕135号)规定,我局组织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形成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附件: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14日附件:P0202202145853548431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