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自治区重大科技需求,聚焦平台建设方向的重点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主持国家和自治区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项目需具备一定前期研究基础,依托单位经初审后推荐项目不超过10项,(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包括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设立的科技创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依托单位经初审后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重点支持围绕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单项资助额度200万元以内,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二、申报要求(一)同一单位已获自治区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或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的相同及相近实施内容的项目,(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非公益属性项目,(三)申报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项目类别为:“自治区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勾选相应支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