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对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检查查前公示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开展富阳区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检查对象区委宣传部及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二、检查目的规范我区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检查范围及内容区级机关对外宣传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资金拨付、项目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2021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2022年度,自2022年11月4日开始至2022年12月5日结束,六、检查纪律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要求、检查纪律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特设立如下监督电话:联系人:区纪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徐琦联系电话:63155256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2号邮编:311400公示期自被查单位接到检查通知书之日起至检查结束,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