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2022年11月1日天津市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互联网培训平台(以下简称线上培训平台)管理,符合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标准或相关培训课程规范,第七条线上培训平台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将初审合格的线上培训平台及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入选的线上培训平台名单,第八条线上培训平台实行协议管理,签订协议的线上培训平台应纳入监管平台管理,第十一条线上培训平台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三)负责线上培训平台日常运营、管理维护和线上培训服务保障,实时为培训机构提供课程资源直播录播、培训过程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服务,(四)负责如实记录线上培训过程,第十二条线上培训平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第十三条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线上培训平台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