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巜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4项宿迁市地方标准,现将拟公示的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日至12月1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向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583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58617,传真号码:0527-84359639,附件:1、2022年度第二批宿迁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目录,2、2022年度第二批宿迁市地方标准报批文本,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