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4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枣庄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落实市、区(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新地标,4家区(市)级中医医院均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和10%村卫生室建成中医药特色服务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五)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可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市场监管局)(六)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招引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七)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围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全省中医药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