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49号)有关规定,师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拟认定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为师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现对拟审批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一、拟审批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二、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情况,三、监督电话、邮箱:师市纪委监委:0909-7696790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6666313邮箱:wsjy888@163.com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