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分别奖励企业或个人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评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每年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且当年外贸实际出口金额达100万美元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万美元累计奖励1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当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