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银行机构、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计划对各融资担保机构报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业务信息开展核查工作,对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填报的融资担保业务逐笔开展核查工作,由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miit.gov.cn/)提交项目资料,了解企业经营困难之处、实际融资需求、融资性担保机构收费情况等相关内容,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被担保企业是否获益、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否诚信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意见,确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所填报的项目是否通过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对审核项目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被担保企业的沟通联系,了解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四、注意事项(一)自2024年开始市财政不再安排市级融资担保资金项目预算,市级融资担保资金项目核查工作暂停开展,相关核查工作调整为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二)相关融资性担保机构、银行及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