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花岗区加强科技研发、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区府发〔2019〕7号)文件精神和《红花岗区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遵红科发〔2019〕9号),区科技与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科技局按程序对区属企业申报2022年科技创新发展后补助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补助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补助单位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举报电话:区科技与大数据局2843687928426748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28423163附件:红花岗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汇总表.PDF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