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福州市财政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75号)和《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民〔2021〕292号)文件精神,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满1年(含)签订劳动合同,且自首次申请之日起剩余合同期限2年及2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属于养老护理、医疗、康复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的一次性入职奖补标准为中专学历奖补1.8万元、专科学历奖补2.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3.6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各50%比例分担,按20%、30%、50%比例分3年拨付,经摸底审核,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符合入职申报奖补条件的有6人(其中今年新增3人,第二年发放3人),中专学历2人,大专学历3人,本科学历1人,申请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市、区两级入职奖补资金3.72万元(详见附件),恳请予以支持为盼,特此报告附件: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奖补花名册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