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尤溪县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尤农〔202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标准由原来的“粮食作物(含制种)生产的机械育秧补助20元/亩(每亩秧盘按20片计算)、机插20元/亩、机耕40元/亩、机防10元/亩.次(粮食机防不超4次)、机收40元/亩,黑木耳拌料、装袋、灭菌补助不超过0.5元/袋,开展茶、果、菜、花椒等特色经济作物开展无人机植保服务试点的补助25元/亩.次(补助款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为服务对象原则上提供免费植保试点服务)”,现调整为:“粮食作物(含制种)生产的机械育秧补助20元/亩(每亩秧盘按20片计算)、机插20元/亩、机耕30元/亩、机防10元/亩.次(粮食机防不超3次)、机收30元/亩,黑木耳拌料、装袋、灭菌补助不超过0.5元/袋,开展茶、果、菜、花椒等特色经济作物开展无人机植保服务试点的补助25元/亩.次(补助款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为服务对象原则上提供免费植保试点服务)”,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尤溪县财政局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