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2022年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二、申报标准主要以企业规模效益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条件,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择优筛选入选企业:1.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2)最近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或近3年获得的Ⅱ类有效知识产权6项(含)以上,三、申报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1),3.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材料,各市科技局将推荐文件、《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及申报企业电子版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三)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企业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的流程开展瞪羚企业认定工作,(二)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2093690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工作邮箱:gxkjtgxc@kjt.gxzf.gov.cn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doc2.广西瞪羚企业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