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支持引导我省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A类、B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C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三、有关要求项目须符合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17612488647、18640558881附件:2023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