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在对四川恒正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建筑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四川恒正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时提交的企业主要人员资料中有虚假资料,存在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形,现将监管结果予以公示,四川恒正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申辩和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决定,联系电话:0825-2311079,联系地址: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大厦1415办公室),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