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日期:2022-10-1909:12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编辑:周露阅读量:114微信扫一扫分享本页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经信局即日组织开展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需登陆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从创新型中小企业遴选推荐,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由省经信厅统一公告为“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确保本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指导企业务必认真、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各县市区要在企业申报过程中随报随审、严格把关,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佐证材料要求3.XX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推荐表4.各区企业培育工作咨询人员联系表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