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景宁县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2]18号)和《关于印发<景宁县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补贴细则>的通知》(景农发[2022]132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关核实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一次性购买0.05吨-0.5吨第三批配方肥销售单进行复核,小规模农户在农资店购买配方肥331.56吨,农资店直接让利农户垫付资金9.9468万元,补贴标准350元/吨,其它种植户申报补贴476.03吨,补贴标准300元/吨,农资店申报补贴631.4吨,补贴标准50元/吨,该资金在浙财农[2022]13号文件中拨付12.710075万元,其余16.332425万元在县财政配套资金中支出,现将有关种植户、农资店、第三批小规模农户配方肥拟补贴资金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1520或当地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1:景宁县2022年度种植户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附件2:景宁县2022年度农资店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附件3:景宁县2022年度第三批(小规模农户)配方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