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1〕3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城乡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公布程序,经研究,确定上苑古宅B04、兰岭观音亭、小港连氏宗祠等3处建筑为漳州市龙文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现予以公布,属地镇街、相关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措施,附件:龙文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3日附件漳州市龙文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序号乡镇/街道建筑代码名称地址1蓝田街道FJ-ZZLW-0003上苑古宅B04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湘桥村上苑社476号2朝阳街道FJ-ZZLW-0006兰岭观音亭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流岗村818号3蓝田街道FJ-ZZLW-0007小港连氏宗祠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小港村小港177号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