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1、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2、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适度,且流转1年以上,项目执行力强,近两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4、申报时间: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推荐材料、实施方案(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指导科,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推荐材料和实施方案的,二、镇街推荐承诺1、申报主体提出项目申请,由镇街组织对各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2、各镇街承诺推荐申报项目系新上项目,未与其他项目重复投资,承诺确保申报项目按时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