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危大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我局制定了《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危大工程专家管理办法》,附件: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危大工程专家管理办法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27日附件: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危大工程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危大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第四条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专家库管理部门,第二章专家库管理第五条专家库分别由评审类专家库和监管类专家库组成,第七条监管类专家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含仿古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危大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核查、施工过程检查、抢险救灾咨询等工作,经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以下简称市建筑业处),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市直单位初审结果组织评审后,比较复杂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直接指定省级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登陆台州市建筑业管理系统,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设定评审所需专家条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设定评审所需专家条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对专家在方案评审论证中的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及廉政情况开展评价,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专家论证的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