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单位的通知2022-10-18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建设函〔2022〕2号,一、试点单位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报单位可为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运维、软件开发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4.积极探索BIM技术应用,二、试点单位申报材料1.填写《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其他证明满足申报条件的材料,送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科技处,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程序评审考察公示后,公布试点单位名单,四、其他事项1.试点单位自公布之日起,应每半年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单位的通知.pdf2.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单位申报表、汇总表.doc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