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适用2020年4月24日之后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1.绿色企业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免申即享事项)(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适用2019年7月21日之后发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2.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金融10条),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按股份制改造并签订上市工作协议、迁入上市企业奖励等分阶段给予奖励,3.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金融10条),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序号政策依据事项名称咨询电话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绿色企业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免申即享事项)82109127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金融10条)3《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19〕13号)上市奖励(辅导验收奖励、成功上市奖励部分)(金融10条)(免申即享事项)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个扶持政策规定的,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8日开放申报,(二)审核材料事项(不纳入免申即享事项),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5.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