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粒黄冰糖(生产日期2021-03-03)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经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因债务问题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已被拆除,公司法人代表刘丽云及其他负责人等均未出现,我局已通过发询问通知书、拨打工商登记信息手机号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丽云本人,其他相关负责人员也无法联系,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义务,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通知刘丽云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552号联系人:左先生谭先生,联系电话:0769-22100059)接受调查,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调查询问调查的,特此公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