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坪科规〔2021〕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了对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新建资助”项目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经现场考察、专家答辩、资产盘点等环节,现将通过评审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5-28339213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大楼106室附件: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类项目通过评审项目表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2月10日附件:1.附件:2021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评审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