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珠海市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分配晋级复赛名额,创业赛初赛项目遴选由参赛项目主体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分配晋级复赛名额,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条件(一)创新赛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3.参赛项目在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不得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4.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创业赛参赛对象及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2017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五、报名方式及参赛截止时间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注:曾在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0756-2522727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下载: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