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咨询、法律等公共服务,集聚服务机构3家以上,(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4)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年培训800人次以上,(5)融资服务,(6)咨询服务,并建立良好的服务协同和服务评价机制,(7)法律服务。